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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昆明贵金属研究所2020级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3-03 来源:原创 浏览:1454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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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科专业学生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为做好昆明贵金属研究所2020级研究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分工

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,各学科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具体实施。

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答辩资格、学位论文不端检测、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以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工作,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会议,并按期汇总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,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,并做好本单位研究生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。

二、有关要求

(一)上半年组织开展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。

(二)研究生院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各阶段的答辩准备工作,逾期未完成者,推迟至一年后进行学位申请。

(三)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的检测后方可进行论文评审。

(四)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等才能参加学位论文评审、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。

三、计划安排

(一)学术不端行为检测(4月10日-4月21日)

研究生院为2020级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提供1次免费的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。具体实施办法见《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暂行办法》。

具体要求如下:

1.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定稿并在《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申请》上签署意见后,由研究生本人提交至研究所院,并上交论文电子版。

2. 研究生上交的论文电子版必须与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定稿的原文一致,如发现擅自删减修改及其他作假行为,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。

3. 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格式详见《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》《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暂行办法》。论文电子版须排版规范、内容完整。

4. 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直接送审,在送审前研究生不得再次修改。

5. 论文检测结果由教学秘书备案。

(二)学位论文评审

1. 4月28日前,研究生院对对申请学位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;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汇总。

2. 5月6日前,各学科组织对所有硕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工作,于5月15日前将专家评审结果反馈至研究生院。

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2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副高以上(含副高)专业技术职称的外部单位专家担任。论文评阅专家中有1名评定为不合格者,增聘2位评阅专家进行评审,增聘的2位评阅专家中如仍有持否定意见,申请人须根据评阅人的意见认真修改,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。

对于审核不合格、双盲评议不合格者或论文评阅不合格者的研究生,不得答辩。

(三)学位论文答辩(5月31日前)

1.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:

(1)通过学位课程考试、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,修满规定学分;

(2)完成课题研究并通过实验记录或审查;

(3)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,通过论文评议,双盲抽检合格;

(4)规定期限完成培养计划、发表学术论文符合要求,论文通过检测,导师同意答辩;

(5)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、真实性和撰写规范性进行审查评阅,给出学术评语;

(6)凡未经批准擅自答辩者,答辩成绩无效。

2.论文答辩工作基本要求

(1)成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(含副高)专业技术职称的外部专家组成,答辩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参加答辩,但不参加表决;

(2)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、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提名; 

(3)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前7天送抵答辩委员会成员,供评议查阅;

(4)每名硕士研究生论文报告时间至少20分钟;

(5)作出答辩决议。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,经全体委员至少2/3同意,方可通过;

(6)未通过答辩的,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,可作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。

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,则按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。

(四)学位申请与审核

1. 申请学位条件

(1)学位论文答辩合格,学位申请材料齐全;

(2)已发表至少一篇相关专业的核心学术论文;

(3)已申请至少一项受理专利(除导师外需排名第一)。

2. 有关要求

已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研究生,应在毕业后一年内直接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补授学位申请;但以SCI论文申请学位者可延至三年内申请;超过时限将取消学位补授资格。具体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8日-5月10日。

(五)延期毕业申请

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,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-4年,在3年基本学制内,凡是不符合毕业答辩要求,及毕业论文评审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,可延期毕业;因研究工作需要,导师或研究生协商后可延期毕业。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汇总表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上交至研究生院。

(六)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,学位审批

6月16日前,研究生院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毕业名单和延期毕业名单,形成“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”。

四、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

详细见《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研究生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流程》。 
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(一)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不合格或答辩未合格者,未满最长学制的,可申请重新复审和答辩一次;已满弹性学制的或重新复审和答辩仍未合格者,一律按结业处理。

(二)凡涉及保密的学位论文可不参加双盲评议,如国家、军队高度机密课题等,需经由所属学科讨论认定其保密性质,报研究生院批准不参加双盲评议,但必须安排论文评阅。

(三)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审查所交照片为个人蓝底免冠近照(大一寸)两张,原则上要求照片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,同时上交照片电子版。

附件:1. 论文撰写要求

      2. 论文查重材料

      3. 论文评审材料

      4. 论文答辩材料

      5. 毕业信息提交要求

6.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

7. 离校、归档材料

8. 就业指南、就业创业政策100问

9. 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研究生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流程

 

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研究生院

2023年2月8日